10月16日,工信部、財政部、國家發改委印發《氫能綜合應用試點工作管理辦法》。
明確氫能綜合應用城市群試點全流程管理制度。文件面向北京、內蒙古、遼寧、吉林、上海、河南、廣東、重慶、四川、新疆等試點涉及省市,對試點組織職責、任務清單管理、中央財政獎勵資金使用、數據報送、跟蹤督導、考核評價、整改及退出作出系統性規定;強化財政資金績效管理,規范獎勵資金使用邊界,壓實城市群試點主體責任,引導清潔低碳氫能在交通、氫冶金、氫基化工、摻氫燃燒等場景規模化示范應用,嚴控低水平重復建設,保障試點安全有序推進,發揮氫能對工業、交通領域的減碳支撐作用。
責任編輯: 張磊